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的通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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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的通知(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城区改造开发步伐,推动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适用范围
(一)凡在本市城区内按照统一规划,通过拆旧建新,成片改造开发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二)改造开发旧厂房、旧厂院的建设项目,应同时改造本地段或选定的其它地段的旧平房,改造旧平房面积不低于旧厂院面积的50%,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三)被市政府列为重点改造街、路的单体建设项目,须拆迁周边建筑的,拆迁补偿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可享受全部优惠;拆迁补偿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的折半优惠。
(四)补偿拆迁后须留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用地和拆迁有证房屋退出红线未能使用面积占实际使用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可全部享受优惠;不足三分之一的,按实际拆迁补偿额给予优惠。
上述开发建设项目,经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审查同意,报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市计委立项。项目设计方案报市规划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通过后,由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协助开发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收费项目
1、供热增容费按每平方米30元收取。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
3、人防建设资金按每平方米7元收取
4、建安工程劳保调节费按05%收取
5、房屋评估费、土地评估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回迁户不予收取)均减半收取。
没有列入上述征收范围的收费项目一律不予征收。
三、土地按现行基准地价挂牌出让,出让金实行即征即返,报价超出基准地价部分不予返还。
四、对因拆迁成本高、新建商用房比例小、容积率低的改造开发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在本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新的优惠办法,报市城管委审批
乌达区、海南区可在本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新的优惠办法,报市城管委审批。
五、列入上述开发范围的建设项目,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上,可以自行选择有资格的设计、施工企业,设计、施工企业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六、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采取即征即返的办法(不占当年税收基数),征收和返还均按现行财政体制,入市级库的由市财政返还,入区级库的由各区财政返还,回迁户不视为销售。
七、对确有经济实力,无开发资质的投资商 ,可与当地有资质的开发企业联合开发建设,也可按开发资质条件申办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八、开发企业在开发资金到位30%以上,工程建筑总量完成30%以上,有可靠抵押和担保,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按揭贷款。
九、在办理土地、规划、环保、审批、施工许可等手续方面实行“同时收件、内部流转、交叉并行审查,牵头协调(由市规划局牵头),相关告知,限时办结”的办法,从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所有手续。
十、在改造开发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自建项目,建筑面积必须在3000平方米以上,纳入小区统一规划,承担小区配套设施费(以小区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并且和本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同时报建,同步施工,否则,不允许自行建设。
十一、凡享受本优惠政策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同时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同步完成其改造开发范围内的道路、环卫、消防、供水、排水、绿化、硬化、亮化、净化、美化、物业管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监督验收。对未达到相应建设要求和标准的,取消赋予的政策优惠。
十二、本优惠政策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乌海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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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4年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工作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哈政办综〔2004〕21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4年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工作 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驻哈部队: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04年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4年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哈尔滨市2004年开展
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工作方案





  为不断提高城乡卫生水平,有效控制春季呼吸道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树立哈尔滨崭新形象,市政府决定3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清洁美化家园,关爱生命健康”为主题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
  (一)集中开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清除城区污冰残雪、垃圾和残土等“三堆”;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乱扔乱倒等“四乱”现象;规范牌匾广告;粉刷沿街楼体;清洗油饰交通护栏和站牌。各地区、各部门要重点对街路两侧、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庭院、基建工地特别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待改造棚户区、铁路沿线和拆迁工地周围进行彻底清理。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常态下市容环境的整体卫生面貌。集中开展商场、娱乐场所、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治理,加强卫生监控和对早夜市、宠物市场的规范管理,努力消除疾病传染源。依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禁在城区饲养家禽,对城区内个人喂养的信鸽和观赏鸟实行封闭饲养,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

  (二)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各地区要以柴草垛、粪堆出村,绿化美化、沙石路进村,改造庭院、改水、改厕为主要内容的“两出、两进、三改造”工作为切入点,加大对村屯环境卫生和村民住户卫生的清理整治力度,特别要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禽畜圈养和防病管理,禽类养殖场和禽类养殖专业户必须实行封闭式饲养,定期消毒;个人饲养的禽畜也要实行圈养,不得散放。加强户厕、禽畜圈及粪便管理,保持圈舍环境卫生。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防护和清理,保证水源地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污染源。

  (三)搞好除“四害”消杀防制工作。各地区要抓住春季气温回暖、鼠类出蜇活动和冬季供暖期结束前蟑螂聚集的时机,采用科学、低毒、有效的药械,对鼠类和蟑螂进行集中、统一消杀防制。各区、县(市)政府要组织辖区内单位、居民庭院、物业小区及楼道的灭鼠消杀;有关部门要组织粮库、食品加工、餐饮、宾馆等单位的灭鼠灭蟑消杀和绿地、空地的灭鼠消杀;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居民家庭灭蟑消杀。全市城乡要大搞春季室内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四害”孳生地,把“四害”侵害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

  (四)加强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强化发热门诊和疫情报告管理,加强对呼吸道疾病的监测,落实流动人口麻疹、风疹等免疫接种措施,加强托幼机构、学校的预防免疫接种管理和基建工地等聚集人群的卫生防病措施,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暴发疫情调查处理规程,进一步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五)大力开展健康文明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文明教育,努力增强健康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采取卫生文明进社区的方法,进行卫生公德、卫生文明和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要加大《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力度,规范市民卫生文明行为。农村地区要继续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逐步形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实施步骤  
  (一)组织发动,调查摸底,全面清理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活动动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清理整治底数,根据所辖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地发动驻区单位和居民积极投入到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中。

  (二)重点推进,整治难点,全面达标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各地区、各部门要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工作难点问题为重点,迅速掀起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搞好卫生防病工作高潮。3月下旬市爱卫会召开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工作推进会;3月26日市爱卫会组织省、市及区、县(市)机关干部开展爱国卫生奉献日义务劳动;3月底市爱卫会牵头对全市春季爱国卫生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督导;4月5日和4月15日市爱卫会组织开展统一行动的除“四害”消杀防制日活动;4月10日市爱卫会、教育局和团市委组织全市青年志愿者、“夕阳红”老年人和中小学生开展“爱护家园,小手拉大手”活动;4月10日前集中时间开展清理整治村屯环境卫生活动;4月份的第一周市委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全国第16个“爱国卫生月”宣传周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6日到4月30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市爱卫会将对全市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工作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

  三、工作要求  
  (一)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工作,切实摆上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包线抓,保证实现“影响力要大,覆盖面要广,整改力度要大,整治要见成效”的工作目标。

  (二)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2004年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分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区、县(市)政府的统筹作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民社区的组织作用,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相互配合,协调动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级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掌握工作动态,主动为政府当好参谋,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四)舆论监督。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卫生现象进行曝光。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加以解决。

  (五)信息反馈。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区、县(市)爱卫部门要组织编印爱卫简报,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加强分类指导,掌握工作动态,提供准确、及时、通畅的信息,推动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防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64号

1994-12-16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7号文件精神,考虑到林业部门的经营情况和经营特点,为支持林业发展,现对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苗圃在1995年底以前征收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森工企业、林场苗圃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细则及税收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纳入所得税征收范围,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森工企业、林场苗圃的纳税人按以下具体办法执行:
  (一)森工企业原则上以原承包单位为纳税人,但对已按独立核算原则征收所得税的按原办法执行。
  (二)林业部直属企业以总公司为纳税人(名单见附件),在纳税人所在地就地缴纳所得税。
  (三)国有林场、苗圃按统一经济核算单位为纳税人,就地征收所得税。
  三、国有林场、苗圃的主业收入、综合利用项目收入,在1995年底前暂免征所得税。主营业务、综合利用与多种经营项目的划分另行规定。纳税人兼营主营业务、综合利用与多种经营的,其费用与损失要合理分摊。分摊办法按对事业单位征税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森工、林场、苗圃可以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对农村的为林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按(94)财税字001号文件执行。
  五、考虑到“八五”后两年财政对国有森工企业实行包干办法,为不影响资金运转,对森工企业可实行一年汇缴一次的办法。
  六、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林业部直属企业名单
附件:
  林业部直属企业名单
  

   单位名称                    地  址  一、大兴安岭林业公司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二、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  (一)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天津林业工具厂            天津市  (二)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镇江林业机械厂            镇江市  (三)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常州林业机械厂            常州市  (四)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苏州林业机械厂            苏州市  (五)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泰州林业机械厂            泰州市  (六)中国林业机械北京公司                  北京市  (七)中国林业机械上海公司                  上海市  (八)中国林业机械广州公司                  广州市  (九)中国林业机械哈尔滨猎枪弹具公司            哈尔滨市  三、中国林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  (一)中国林业物资供销北京公司                北京市  (二)中国林业物资供销哈尔滨公司              哈尔滨市  (三)中国林业物资供销沈阳公司                沈阳市  (四)中国林业物资供销天津公司                天津市  (五)中国林业物资供销上海公司                上海市  四、中国林产工业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  (一)中国林产工业珠海公司                  珠海市  五、中国金龙松香集团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  六、中国林产品经销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七、中国林业国际合作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八、中国林木种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一)中国林木种子公司昆明园艺分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  (二)中国林木种子公司广州园艺分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九、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  (一)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江苏分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  (二)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工贸公司      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  (三)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大连公司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湛江有加利科技发展公司   广东省湛江市  (五)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北京林源木业公司         北京市  (六)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海南林海公司            海口市  十、北京中林森林食品药材开发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  十一、森林国际旅行社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